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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催化燃燒裝置有哪些標準?如何驗收?
文章出處:未知 網責任編輯:admin 閱讀量:154 發(fā)表時間:2021-10-23 14:30
讓菊恩小編用一句話來概括的話,有機廢氣催化燃燒裝置是通過使有機廢氣中的碳氫化合物在溫度較低的條件下迅速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的一種廢氣處理設備。
相關技術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就已經出現,后來經過不斷的改革,催化燃燒裝置逐漸被廣泛應用于油漆、橡膠加工、塑料加工、樹脂加工、皮革加工、食品業(yè)、鑄造業(yè)、絕緣材料、印刷工業(yè)等行業(yè)廢氣凈化。
催化燃燒裝置的一般設計要求:
1.廢氣收集
廢氣收集系統(tǒng)設計應遵循GB50019的規(guī)定。
廢氣應與生產工藝協調一致,宜不影響工藝操作。在保證收集能力的前提下,應力求結構簡單,便于安裝和維護管理。
確定集氣罩的吸氣口位置、結構和氣體流速時,應使罩口呈微負壓狀態(tài),且罩內負壓均勻。
集氣罩的吸氣方向應盡可能與污染氣流運動方向一致,防止吸氣罩周圍氣流紊亂,避免或減弱干擾氣流和送風氣流等對吸氣氣流的影響。
當廢氣產生點較多、彼此距離較遠時,應適當分設多套收集系統(tǒng)。
2.預處理
預處理設備應根據廢氣的成分、性質和污染物的含量進行選擇。
進入催化燃燒裝置前廢氣中的顆粒物含量高于10mg/m3時,應采用過濾等方式進行預處理。
過濾裝置兩端應裝設壓差計,當過濾器的阻力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及時清理或更換過濾材料。
當廢氣中有機物濃度較高時,應采用稀釋等方式調節(jié)至滿足要求。
3.催化燃燒
催化劑的工作溫度應低于700℃,并能承受900℃短時間高溫沖擊。設計工況下催化劑使用壽命應大于8500h。
設計工況下蓄熱式催化燃燒裝置中蓄熱體的使用壽命應大于24000h。
催化燃燒裝置的設計空速宜大于10000h-1,但不應高于40000h-1 。
進入燃燒室的氣體溫度應達到氣體組分在催化劑上的起燃溫度,混合氣體按照起燃溫度最高的組分確定。
催化燃燒裝置的壓力損失應低于2kPa。
治理后產生的高溫煙氣宜進行熱能回收。
4.二次污染控制
廢氣預處理所產生的廢水應進行集中處理,并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后排放。
預處理產生的粉塵和廢渣以及更換后的過濾材料和催化劑的處理應符合國家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的相關規(guī)定。
當催化燃燒后產生二次污染物時應采取吸收等方法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
驗收注意事項
菊恩小編建議廢氣處理設備安裝、施工完成后應首先對相關儀器儀表進行校驗,然后根據工藝流程進行分項調試和整體調試。通過整體調試,各系統(tǒng)運轉正常,技術指標達到設計和合同要求后啟動試運行。